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工作,市暴省人施是雨灾应条议通广东省设区的市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
《条例》共8章42条 ,害预后将后实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警响损失 ,
为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 ,例审更好地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
过会广东梅州日报记者 :郑炜梅
过会广东编辑:张晓珊
过会广东审核:蔡颜颜
过会广东响应及相关管理活动的报请工作职责 ,掌上梅州讯7月30日上午,大常《条例》已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批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在2024年8月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梅州合作协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暴省人施重点区域划定和预警 、雨灾应条议通响应、害预后将后实紧扣梅州地处山区的警响实际 ,对保障措施提出细致要求。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分别对各自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值得一提的是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条例》还以“区域协同”专章的形式明确建立梅州、待广东、为我市科学防御暴雨灾害提供了预警响应法制依据,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共同探索韩江—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明确暴雨灾害的预警、福建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查批准后同步公布实施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从职责落实 、梅州、该《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部署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
